2016年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全面部署和各级纪委全会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凝聚群众力量,聚焦基层党组织党风政风建设,把从严治党要求在延伸中提升,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列入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教育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与上级党委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严明党的纪律,一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力践于行。教育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学深学透,转变工作理念,既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也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执行到位。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提高监督针对性,规范权力运行。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用铁的纪律和刚性执行,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激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
3.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巩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贯彻中共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签字背书制度,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同教学、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学校党组织每年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强化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刚性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使问责成为常态。
4.完善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每学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教职员工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和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进行整改。对班子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正确面对,敢于正视,及时化解,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5.规范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职责的要求和规定。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对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对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6.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县委开展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教育,抓好廉政教育“七个一”。一是开展一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党委书记对全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纪检组长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二是举办一场警示教育报告会。聘请有关方面领导、专家,作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三是组织一次廉政征文活动。结合各单位举行的各种形式的《准则》《条例》学习系列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组织一次关于学《准则》《条例》的征文活动。四是编发一系列廉政教育短信。开通系统廉政信息平台,经常发送廉政教育短信,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提醒。五是推荐观看一套警示教育片,通过剖析反面案例,实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目的,切实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防线。六是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对全县教委主任、校长(园长)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七是利用好一块阵地。充分发挥教育网廉政园地的作用,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进行教育。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7.选好管好干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权限范围内的干部;切实做好校长和教师轮岗中的用人选拔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明选人用人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加强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各项规定,完善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充分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社会监督,依托现代网络技术进行网上公开。
9.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教育审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示制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解决教育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0.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坚持毫不松劲地抓、锲而不舍地抓,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紧盯“四风”问题,继续把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加强对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及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抓住春节、元旦、教师节、升学毕业等关键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坚决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等突出问题。要紧紧盯住党风廉政问题的新情况新变化,厘清问题症结及演变态势,及时跟进应对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用持之以恒的努力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成为党员干部的从政习惯和行动自觉。
11.依法规范教育收费。全面推进招生、考试、收费、招标采购等工作的“阳光工程”,及时纠正和惩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保证教育公平。要坚决防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制止和纠正其他形式的乱收费,对出现违规收费行为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
12.依法规范办学行为。贯彻落实《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教育行政问责制度,继续实行违规办学行为督办、通报制度。
13.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期“净土行动”继续集中整治学校违规办学及教师违规从教等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教委、中小学校对教师管理负有主要责任,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层层签订《廉洁从教责任书》。完善电话、网络、信访等多元化的监督投诉机制,建立学校自查、主管部门常规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查处环节在纠风治乱中的惩戒和警示作用,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14.规范经费管理。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学校重大经济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落实好各种“惠民工程”资金,努力把惠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好事办好、做实。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的,一经发现,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15.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招生、基建工程、大宗物品、教学设备采购招投标制度。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教师招聘、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初高中学生的招生等工作的一些关键环节加强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6.加大巡察监督工作力度。出台并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实施综合督导和巡察督察办法的通知》,加快节奏频率,扩大巡察范围,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实现镇街教委、县直单位巡察的全覆盖。做好督察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的处理工作。完善问题清单制度,建立提醒谈话机制,制定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情况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
17.突出巡察工作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着力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18.加强巡察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注重问题反馈,加大情况通报和信息公开,做好问题线索分类移交、巡察意见反馈、巡察信息公开、整改时限要求等环节工作。完善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和督办机制,确保巡察结果运用落到实处。适时对已巡察的单位进行回访,督促切实整改。
19.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坚持快查快办,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作出党纪政纪处分,予以惩戒。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六、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和保障
20.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至少配备2名以上兼职纪检工作人员,纪检工作人员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认真听取重要和复杂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各种重大问题,教育局对转办到各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建立台账、记录在案;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内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七、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21.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学校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打造一批以廉洁教育为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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