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县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狠抓城市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特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抓发展、抓经济的观念,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群众的民心工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环境综合治理,城乡“脏、乱、差”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基本达到,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三、工作内容
(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主要是巩固去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村和其他社区涉农居民组重点治理农户院落、道路和河道沿线“脏、乱、差”,重点抓好建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倾倒、污水乱排放、墙面乱涂写治理,对村内各类临时、破旧、闲置房屋、店铺、广告进行专项治理,落实道路沿线保洁,规范沿路建筑立面、广告招牌、商铺、民居、废品收购站点和垃圾转运点,要抓好已有的环卫设施设备的管护,对已收集的生活垃圾要及时进行清运处理,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环境卫生习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户效应,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形象。
(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各城市社区要及时与辖区的商家店铺业主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并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责任书所要求的责任,协助县相关部门对商家店铺的教育和管理;将环境治理责任区域和工作要求落实到社区环境治理公益岗位人员,逗硬督促考核奖惩,确保城区三米以下背街小巷整洁;要坚持不懈抓好“牛皮癣”专项治理;要对城乡结合部进行认真治理,协助相关部门规范辖区广告、店招、牌匾和霓虹灯的设置;积极做好开放式居民小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家庭创建评比活动。大力开展健康防病和“除四害”活动,全面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坚持不懈抓好本辖区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考核工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层层抓落实。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网格员、小区院落和商家店铺负责人。
(二)强化,广泛发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专栏、文艺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舆论,要通过广播、电视、专栏、通报、会议跟踪宣传报道治理的动态和成果,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共同打好城乡环境治理攻坚战。
(四)督促检查,严格问责。办事处将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对各社区、村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办事处城乡环境治理办每月都将对各社区、村的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排位,以推进工作落实。对于不力、推进不力的,要求相关村(社区)限时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格考核,逗硬问责。
(五)完善,保障常态。各村、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境治理办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时,要善于总结提炼,研究制定加强日常管理的措施办法,在财力和人力上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给予必要的保障,努力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的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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