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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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1    FW.5VV.CN范文网

  为加强对涉密会议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应制定规范的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篇1

  一 总则

  1.为加强对涉密会议的保密监督和管理,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的涉密会议包括:

  (1)国家、教育部及省市领导人视察汇报会议;

  (2)军方领导视察汇报会议;

  (3)涉密课题评审会、验收会、鉴定会、汇报会等;

  (4)涉密研究生论文答辩会;

  (5)校内年终考评述职会、校班子考核会、大型骨干人员会议。

  二 组织管理

  3.会议、会场管理

  (1)涉密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场所,重要涉密会议应在单位内部召开;

  (2)涉密会议的主办部门应提前确定会议日程和保密工作方案,对活动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提醒。填写《涉密会议审批表》(DUT-BM-49),提前通知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查保密工作方案并对活动进行保密监督。填写《涉密会议会场保密检查表》(DUT-BM-50),会议主办部门对保密工作情况作文字记载,会后报保密工作办公室备案;

  (3)会议报告应提前经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查,如果涉密应在报告首页进行保密提醒;

  (4)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在会前对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5)涉密会议场所禁止带入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手机,必要时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

  (6)涉密会议的会场服务人员应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并进行保密教育;

  (7)涉密会议的音响设备要符合保密要求。涉密会议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会议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应使用自带设备;

  (8)会议期间,未经批准不准录音、录像。如特殊情况需要摄录,由指定摄像人员进行,其摄影带必须交会议主办方处理并按同等密级的载体标识和管理;

  (9)与会议相关的宣传报道,应依次经部门负责人、新闻中心审批,保密工作办公室备案。

  4.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1)会议使用的涉密材料要准确确定密级,并按照涉密文件管理要求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应在指定地点印刷,标明密级和序号,登记发放。存储、处理有会议内容的计算机及载体应与会议文件同等密级管理;

  (2)发给会议代表的涉密载体、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注明是否会后收回等保密要点;

  (3)休会期间,需要收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要明确专门人员集中清理收回和妥善保管;

  (4)会议结束时,注明“会后收回”的。要及时收回,不能让与会人员自行带走;

  (5)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要明确规定回到单位后及时交单位保密室保管,个人不得留存,并向与会人员所在单位发出会议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清单,要求该单位按照清单如数收回;

  (6)明确规定秘密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7)不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如需发给与会者单位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寄发;

  (8)在离开会议驻地前,要对会议住地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遗留在会议驻地。

  三 附则

  5.本规定由校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 凡组织举办涉及单位商业秘密的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并同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第二条 涉密会议举办前,单位保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以防泄密。

  第三条 对与会人员严格把关,会前应将名单呈报企业分管领导审定,他人不能代替参加会议,并进行签名登记。严禁与单位涉密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第四条 与会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商业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第五条 涉密会议工作人员要用统一编号的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按规定统一收回、保密或销毁。凡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部门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第六条 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标明密级,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和履行签收手续,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

  第七条 为涉密会议拟定的文件草稿,用后统一由主办部门及时收回。需保存的,应标明相应的密级归档保管;无需保存的,造册登记后销毁;

  第八条 涉密会议期间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第九条 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地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篇3

  一、凡召开、举办涉密会议、活动的单位,在召开、举办前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工作方案或措施,并报区保密局审查、备案。

  二、按规定确定出席、列席和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并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宣布保密纪律。对参与会议、活动的服务工作人员,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备案,必要时须签订保密协议。

  三、会议、活动场所要符合保密规定,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保密检查,并配备手机屏蔽柜或通信干扰器。会议、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无线话筒。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声明。

  四、参加重要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要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储存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

  五、涉密会议、活动所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

  六、在涉密活动期间印发的文件、资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进行管理。对不明确的涉密事项,应报区保密局,由区保密局向市保密局上报审核把关,超越市级保密部门批准权限的要逐级上报。

  七、在活动期间应配备保密箱和文件袋,并指定专人管理。在运送涉密文件和资料途中,应由二人同行。会议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检查有无遗落的涉密文件、资料,确保万无一失。

  八、需对外宣传和报道的,要经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保密工作的责任人签字同意,并报上级机关批准,同时对涉密内容做好技术处理。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和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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