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的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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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1 FW.5VV.CN范文网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非保密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二、确定保密要害部位,并制定有关保密规定,对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配备保密技术防范设施。
三、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保密规定执行。不准擅自复制、摘抄、扫描保存到计算机中。保密员对保密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按规定签收、保存和移交,不得丢失、缺损。
四、本机关制发的涉密性文件、资料要依照定密规定和程序,经保密员初审后,交局领导签发,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密件上做出标志。拟对外提供的各类资料,实行拟稿人、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局长三级保密审核把关,严防失泄密。
五、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涉密资料。对涉密文件、资料(包括音像制品、计算机存储盘)都要由保密员专人收发、登记、管理,并在保密设施中存放。领导传阅的涉密文件、资料,除紧急情况外,一律上班时间阅读,下班前收回,不准在保密室外过夜,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领导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保密员登记、管理。
六、禁止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不准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七、召开具有涉密内容的会议或举办具有涉密内容的活动,应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落实保密措施,对参加人员提出保密要求。
八、发生失泄密事件后,要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责任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