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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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1    FW.5VV.CN范文网

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非保密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二、确定保密要害部位,并制定有关保密规定,对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配备保密技术防范设施。

三、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保密规定执行。不准擅自复制、摘抄、扫描保存到计算机中。保密员对保密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按规定签收、保存和移交,不得丢失、缺损。

四、本机关制发的涉密性文件、资料要依照定密规定和程序,经保密员初审后,交局领导签发,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密件上做出标志。拟对外提供的各类资料,实行拟稿人、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局长三级保密审核把关,严防失泄密。

五、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涉密资料。对涉密文件、资料(包括音像制品、计算机存储盘)都要由保密员专人收发、登记、管理,并在保密设施中存放。领导传阅的涉密文件、资料,除紧急情况外,一律上班时间阅读,下班前收回,不准在保密室外过夜,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领导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保密员登记、管理。

六、禁止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不准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七、召开具有涉密内容的会议或举办具有涉密内容的活动,应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落实保密措施,对参加人员提出保密要求。

八、发生失泄密事件后,要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责任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临武县商务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2017-12-16 20:27 | #2楼

为了加强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机密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不私存机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

二、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办公室专人承办。各股室应指定专人承办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三、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四、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三五天内处理完毕。

五、本局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交办公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六、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七、翻印、复印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翻印的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翻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和原文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印刷秘密文件、资料时,要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刷,不准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

九、办公室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各股室必须交回办公室,由专人亲自到指定地点销毁。

十、凡不宜公开的人事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十一、档案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安全。

十二、发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人事工作业务和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应建立计算机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十四、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