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8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扎实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强化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摸底调查
加强对监管系统中建档用人单位的梳理,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等行业领域的摸底调查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对已建档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要结合日常检查督促企业依法申报。对已申报的用人单位,要推动用人单位按照定期检测报告的内容及时变更申报,确保用人单位基础信息更加客观详细。同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配合做好各项动员和培训工作。
二、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
重点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员工个体劳动防护、职业健康体检等关键措施。已达标的用人单位,要求持续改进提升并按时限要求定期上报自查自改情况。未达标的用人单位,督促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抓好整改。已建档未进行网络自评的用人单位争取于年底前完成自评。
三、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突出抓好包装和装车环节治理改造,控制关键岗位水泥粉尘浓度,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应依法提请关闭。认真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以“十个95%”的指标要求督促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完善内页材料, 确保检查覆盖率,完成好阶段性任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四、持续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力度
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协调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各自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方式多渠道在社会和群众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基层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督促企业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特别是要加强灌输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等知识。
五、全力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统筹兼顾,按照全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中明确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严格监督执法,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及时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实现行政处罚数零的突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六、严格督促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
加强与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省发改委全省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公示信息等各种渠道和方式获取本辖区涉及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及时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管控。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90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三同时”,2017年7月1日前已投产的建设项目,应组织现状评价,2017年7月1日后投产的建设项目,应结合实际补充预评价报告、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七、切实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开展在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质量抽查活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同时,也要检查技术服务机构对该用人单位进行检测评价的服务质量,督促技术服务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质量把控,进一步规范作业场所定期检测和职业健康评价等市场行为,为用人单位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