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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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3    FW.5VV.CN范文网

1.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程序、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稳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建立统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统计政务公开。

2.严肃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的实施。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省统计条例》,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优化统计环境,做好重大案件约谈告诫和通报曝光工作。

3.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扩大统计影响。坚持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当地普法规划,纳入党校等教学内容。坚持向企业送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继续组织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省统计条例》的贯彻。并充分利用业务培训、下乡入企等时机,多渠道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4.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我市统计信用制度体系,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使调查对象的失信行为受到惩罚、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调查对象依法统计,减少和杜绝在源头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同时强化信用平台建设。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结合省、市局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在市局外网建立公示专栏,做好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报送和更新工作。

5.加强民间调查活动监管。认真贯彻省统计局《关于引导和规范民间统计调查代理政府统计调查活动的意见》,鼓励发展社会统计代理机构,规范统计代理行为。着眼于职能转变和效率提高,积极探索推行统计服务外包。

6.强化指导管理。严密制定和实施指导项目,做到执法检查、行政指导工作有计划、责任有分工、落实有痕迹。

7.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执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执法检查证的登记、换证、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