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职业卫生监管活动要点
一、突出一个中心,抓好一个重点,紧牵职业卫生工作的“牛鼻子”。
1、以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中心。在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职业病防治法》引领下,2016年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突出“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中心,各镇、各部门要想方设法,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夯实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
2、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重点抓好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职业卫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防护设施、健康监护、检测评价、“三同时”等职业卫生工作。在检查频率上,根据风险分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把职业病高发多发、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有新发生职业病病例、有职业病危害群众信访举报事项的企业列入监督执法的重点,确保监督执法与各项监管工作配套推进。
二、督促、指导工业企业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3、所有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有人管。
4、有关重点企业可明确安全总监负责职业卫生工作,树立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理念。具体参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6、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档案,并做到完整、准确、切合自身实际。
7、做好企业主体责任的告知、承诺工作。凡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告知到位,承诺到位。所有的告知书、承诺书要一一存档,妥善保管。
三、开展铸造冶炼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专项治理。
8、拓展专项治理行业范围。按照省、市局和国家总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2个行业及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9、对前期专项治理的行业(8+X)整治效果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开展过专项治理的8个重点行业,重点要查经治理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做到正常运行,场所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是否落实到位等。“回头看”要全覆盖,防范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病高发和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四、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10、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的通知》通知要求,确保前期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的重点企业做到全部达标。
11、按照新的专项整治范围,将基础活动拓展到专项治理的新增行业。
12、各地要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纳入到基础建设活动中。2016年,力争基础建设达标企业数同比增加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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