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9月1日起可办2016年医保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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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FW.5VV.CN范文网

  广州市医保局:9月1日起可办2016年医保参保登记

  广州市医保局发布《关于201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宣布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将于9月1日启动,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于9月1日到12月20日期间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去年,一名居民医保参保人如果罹患重病,可获得的居民医保支付最高达18.28万元,如果再加上大病医保的最高限额12万元,最多有望报销逾30万元。可是,如果参保人没有按时参保,这些数字对其将没有任何意义。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注意啦,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即将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134元/人。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才能享受新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此外,除特殊情况外,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所以请市民在规定时间内办好登记及缴费手续。

  参保小贴士

  1.缴费方式有哪些?

  ●银行划扣: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费账户,选择“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目前有25家银行可划扣。

  ●现金缴费:目前有3家银行可办理,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

  2.哪些人可以在年度中途参保?

  ●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新出生婴儿

  ●新迁入户人员

  ●新增医疗救助对象

  3.新生儿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应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并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需足额缴纳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医保费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

  四类参保人的参保途径

  新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