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保密制度
一 、组织
成立局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在局保密工作的下局责任制分管局长对分管股室的保密工作各股室人对本股室的保密工作
二、文书工作中的保密
1、文件秘密的保密工作的内容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文件环节都应登记制度次次有手续件件有着落
2、传阅文件应由办公室非经批准擅自阅读范围或自行取阅
3、阅读文件应在指定地点;借阅、复印秘密文件向局请示和批准;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办理
4、文件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管情况每年应收集 全立卷归案按规定
5、文件打印由专人打印过程中的清样、废页等应销毁任意堆放
6、各股室微机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泄密谁
三、 档案的保密
本局工作中涉及的档案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对档案资料若要借阅经局批准登记后方能借阅
四、对外宣传中的保密
1、严禁将涉秘的政策、信息透露给新闻对的政策或疫情在宣传时要把关
2、在记者采访或者为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务信息等稿件时要注意分寸需经局把关严禁将涉密或不成熟的内容公布
五、日常工作的保密
1、要注意收捡好办公桌上的文件随意乱放以致丢失
2、在接待来信来访中要严把保密关
六、泄密
遵守保密规定泄密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批评教育、行政处分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达县国税局人事工作保密制度
1.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必须政治可靠,为政清廉,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对干部的考察、呈报只限本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知悉,不得对外泄露。
3.对人事任免、调动未正式行文之前,知悉人员不得对外泄露。
4.对后备干部、党团组织发展规划等涉密事项不得对外泄露。
5.对已知悉和掌握的单位职工具体情况、党团组织年报、社团组织等涉密事项不得对外泄露。
6.对新调入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的保密教育。
7.对出国考察、访问、探亲、学术交流等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
8.人事档案材料,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借阅复制。
9.对检举、揭发材料,单位必须指定专人承办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拆阅。
10.对上网的人事、党团组织、社团组织方面的信息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审签。凡为涉密的组织人事信息不得在公共计算机网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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