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部保密制度
为了作好保密工作,严把登记关,严把查询关,现制定接待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电话查询,房间未要求保密
a、告之姓名,不知道房号:核对客人所说的信息与电脑中的资料一致后,询问来电客人的姓名及公司名称,宴客人稍等,再至电房间征询住店客人的意见,告之来电客人的姓名,询问是不是可以将电话转至房间,同意后方可转接电话;
b、告之房号,不知道姓名:接待员不得随便将电话转至房间,先询问来电客人的姓名及公司名称,在电脑中查询客人资料一致后,宴客人稍等,再至电房间,告之来电客人的姓名,询问是不是可以将电话转至房间,同意后方可将电话转至房间;
c、告之房号,姓名:客人未设任何保密,询问来电客人所要查询的客人信息与电脑一致,可将电话转至房间(接待员不得马上挂断电话,待房间客人接听后方可将电话挂断;如房间电话无人接听,则要将电话接回,并告之房间无人接听电话,是不是需要留言或建议以其它方式联系);
二、电话查询,房间要求保密
各班组接到客人保密信息后,必须通知其它相干班组及客房部作好保密工作。对电话查询一概婉拒,建议客人是不是可以其它方式联系,或告之客人现在您要找的客人还未来酒店,是不是可以先留言,如客人进住我们酒后再将留言转告;
三、访客至前台询问客人信息
a、要求保密的房间,告之酒店没有您所说的客人登记的房间,建议是不是可以以其它方式联系,或告之客人是不是可以先留言,如客人进住我们酒店后再将留言转告;
b、未要求保密的房间:询问客人所要查询的住店客人信息,核对电脑无误,问清访客的姓名,再到隐蔽处(收银处办公室)或要总机、大堂副理协助致电客人,告之某某先生/小姐找您,是不是可以请他(她)到房间,要求保密的房间:告之酒店没有您所说的客人登记的房间,建议以其它方式联系;
四、客人要求开房门
a、房东至前台要求开门
核对信息程序:询问客人姓名及房间号码,宴客人出示房卡或身份证,核对开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如以上信息属实则宴客人直接上房间,接待员及时通知客务中心要求楼层服务员为其开门,在通报进程中,扼要说明客人姓名、着装、人数等,并在交***本上作好记录;
b、非房东本人至前台要求开门
核对信息程序:询问客人姓名及房间号码,宴客人出示房卡或开房人身份证;如无以上证件,且非房东本人,则要求其访客联系房东,电话联系进程中直接请大堂副理进行房东身份核实:报开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开房时间、付款方式等信息,没法核实的情况下谢绝为客人办理。如信息核实正确,宴客人上房间,报客务中心通知楼层服务员为其开门,具体说明客人姓名、着装、人数等相干信息,并在交***本上作好记录,通知保安部予以监控。
固然客人表示证件等可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放在房内,即便通知楼层服务员至房间核对客人描写的相干情况是一致的,但却没法联系到房东的,也不能轻易为客人开门,除非有大堂副理以上级他人员的担保。
没法联系上开房人,有访客要到房间取物品的,除非有大堂副以上级别的职员担保,并通知保安部到场核实,方可同意,并通知客房及监控室关注此房,在“宾客特殊情况要求开门登记表”作好具体登记,宴客人及相干部分管理职员签字确认。
前厅部保密规章制度
为了作好保密工作,严把登记关,严把查询关,现制定接待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电话查询,房间未要求保密
a、告之姓名,不知道房号:核对客人所说的信息与电脑中的资料一致后,询问来电客人的姓名及公司名称,请客人稍等,再至电房间征询住店客人的意见,告之来电客人的姓名,询问是否可以将电话转至房间,同意后方可转接电话;
b、告之房号,不知道姓名:接待员不得随意将电话转至房间,先询问来电客人的姓名及公司名称,在电脑中查询客人资料一致后,请客人稍等,再至电房间,告之来电客人的姓名,询问是否可以将电话转至房间,同意后方可将电话转至房间;
c、告之房号,姓名:客人未设任何保密,询问来电客人所要查询的客人信息与电脑一致,可将电话转至房间(接待员不得马上挂断电话,待房间客人接听后方可将电话挂断;如房间电话无人接听,则要将电话接回,并告之房间无人接听电话,是否需要留言或建议以其它方式联系);
二、电话查询,房间要求保密
各班组接到客人保密信息后,必须通知其它相关班组及客房部作好保密工作。对电话查询一律婉拒,建议客人是否可以其它方式联系,或告之客人现在您要找的客人还未来酒店,是否可以先留言,如客人入住我们酒后再将留言转告;
三、访客至前台询问客人信息
a、要求保密的房间,告之酒店没有您所说的客人登记的房间,建议是否可以以其它方式联系,或告之客人是否可以先留言,如客人入住我们酒店后再将留言转告;
b、未要求保密的房间:询问客人所要查询的住店客人信息,核对电脑无误,问清访客的姓名,再到隐蔽处(收银处办公室)或要总机、大堂副理协助致电客人,告之某某先生/小姐找您,是否可以请他(她)到房间,要求保密的房间:告之酒店没有您所说的客人登记的房间,建议以其它方式联系;
四、客人要求开房门
a、房主至前台要求开门
核对信息程序:询问客人姓名及房间号码,请客人出示房卡或身份证,核对开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如以上信息属实则请客人直接上房间,接待员及时通知客务中心要求楼层服务员为其开门,在通报过程中,简要说明客人姓名、着装、人数等,并在交接-班本上作好记录;
b、非房主本人至前台要求开门
核对信息程序:询问客人姓名及房间号码,请客人出示房卡或开房人身份证;如无以上证件,且非房主本人,则要求其访客联系房主,电话联系过程中直接请大堂副理进行房主身份核实:报开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开房时间、付款方式等信息,无法核实的情况下拒绝为客人办理。如信息核实准确,请客人上房间,报客务中心通知楼层服务员为其开门,详细说明客人姓名、着装、人数等相关信息,并在交接-班本上作好记录,通知保安部予以监控。
虽然客人表示证件等可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放在房内,即使通知楼层服务员至房间核对客人描述的相关情况是一致的,但却无法联系到房主的,也不能轻易为客人开门,除非有大堂副理以上级别人员的担保。
无法联系上开房人,有访客要到房间取物品的,除非有大堂副以上级别的人员担保,并通知保安部到场核实,方可同意,并通知客房及监控室关注此房,在“宾客特殊情况要求开门登记表”作好详细登记,请客人及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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