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转院有哪些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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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FW.5VV.CN范文网

  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若不幸生患大病则需住院。住院过程中,也可能会遇上本地医院无法医治从而需要转院的情况。那么,身患哪些重病主要才可以得到报销?参合者如何转院才可以让新农村合作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呢?

  一、参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遵循就近就医、逐级转诊和双向转诊的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减轻参合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二、参合患者在本县住院,可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无需办理新农合患者转诊审批手续,但应执行逐级就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一)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参合患者转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参合患者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由经治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中办理网上转诊并上传。

  (二)对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需转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转诊,不得截留;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病情稳定需进行康复治疗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三、参合居民患以下任何一种疾病,本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治疗,以确保医疗安全:

  (一)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确定的疾病;

  (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疾病;

  (三)危、重、急患者需转院抢救治疗的疾病。

  四、参合患者到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不经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而直接到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须先在中心医院办理新农合患者转诊审批手续,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转诊审批表》,分别由相关科室经治医生签字、科主任签字、院内会诊和院新农合管理科室登记、患者或家属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对确认需转县外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参合患者,市/县中心医院新农合管理科室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中办理网上转诊并上传。非正常程序的转诊按照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的70%补偿住院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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