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中心规章制度
产品检验中心质量目标
编号:JY-01
版本/修订:1/0
1.A类缺陷漏检、错检率为0;
2.B类缺陷漏检、错检率不超过≤0.25%;
3.C类缺陷漏检、错检率不超过≤1.0%;
4.工艺执行率达到100%;
5.计量器具周检率达到100%;
6.在用测量设备完好率100%。
附件:
一、公司质量方针
质量为先 技术创新 持续改进 追求卓越
二、公司质量目标
1、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2、焊接钢管:规格≥Ф1016mm、壁厚≥14mm、材质≥X70产品一次通过率达到85%,其它各规格产品一次通过率达到90%;防腐钢管:产品一次通过率达到92%(全年);
3、用户满意度达到92%。
三、公司质量管理者代表: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产品检验中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
编号:JY-02
版本/修订:1/0
一、A类缺陷漏检、错检率为0;
B类缺陷漏检、错检率不超过≤0.25%;
C类缺陷漏检、错检率不超过≤1.0%;
A类缺陷:裂纹、烧穿、未焊透(未熔合)、断弧、力学性能不合、标准不允许的母材补焊、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或未经评审的原材料进行生产等等。
B类:超标的管端周长、管端椭圆度、切斜、管端错边、管端咬边、气孔、夹渣、钢管壁厚,焊缝磨削伤及母材。
C类:超标的钝边、焊缝余高、坡口角度、划伤、摔坑、管体错边和咬边,不超标的管端密集小压坑、不超标的卷板表面缺陷(如重皮、结疤等)的;标识不清或错误的;检尺错误的、其他经修复后满足标准要求的表面缺陷及未按要求修磨的外观缺欠;喷版位置距管端距离不符合工艺要求、包装不合格等其它影响钢管美观的外观缺欠等。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
1.科技质量中心钢管质量抽查;
2.中心工艺质量抽查考核;
3.公司用户施工单位反馈;
4.计算公式:
A类缺陷漏、错检率=不合格根数/生产总根数Х100%
B类缺陷漏、错检率=不合格根数/生产总根数Х100%
C类缺陷漏、错检率=不合格根数/生产总根数Х100%
二、工艺执行率达到100%: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
1.科技质量中心工艺质量抽查;
2.中心工艺质量抽查考核;
3.公司内外用户质量申诉处理;
4.计算公式:工艺执行率=执行工艺数/抽查的总工艺数Х100%
三、计量器具周检率达到100%
1.以科技质量中心下发的“计量器具周抽检通知单”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
注:以上计算公式适用于月度、年度的考核。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产品检验中心工作例会
编号:JY-03
版本/修订:1/0
为了保证产品检验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上传下达,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总结前段工作,安排下段工作,及时处理和预防各类事故,产品检验中心实行工作例会制度。
一、 会议频次:每周1次。(有特殊情况可取消)
二、 参加人员:中心领导,行政、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岗长。
三、 主持人:中心主任或副主任。
四、 会议内容:(1)传达公司及上级的各类会议精神。
(2)总结安排工作。
(3)事故分析与处理。
(4)宣贯文件、标准、规范、规定。
(5)研究、审定中心各类规章制度。
(6)研究布置HSE、计生、等工作。
(7)通报对班组及个人的月度考核情况。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关于检验记录设计、更改及印刷的规定
编号:JY-04
版本/修订:1/0
为了保证全部检验记录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试验情况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特作如下规定:
一、检验记录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产品相关技术要求和检验实际情况进行设计,报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公司科技质量中心编号并备案后印刷。
二、检验记录更改时,原则上应由原设计人员进行。经修改的检验记录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印刷。
三、检验记录需要重印时,应由资料管理员提出,报主管领导审定后印刷。
四、无主管领导签字、无记录格式号、未在资料室备案的检验记录不得交付印刷。
五、新设计或修改后的检验记录印刷后应交科技质量中心存档一份。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职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编号:JY-05
版本/修订:1/0
为使产品检验中心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使培训工作形成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培训工作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质量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方能上岗。对特殊岗位,如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等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方可上岗。
二、检验人员的培训可分取证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基础和标准工艺强化培训,培训计划由教培员负责编制,并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检验要求及时向公司计划人事科提出培训申请。
三、培训方式根据公司安排进行,可采用外培、脱产、半脱产或业余等方式进行。
四、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培训办班,必须按时听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劳动纪律检查与惩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刻苦、表现突出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对不合格或学习不认真者根据情况进行扣发奖金或工资的处罚;对于取证培训,凡无特殊原因未取得资格证者,培训费及其它费用一律自理。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编号:JY-06
版本/修订:1/0
一、计量器具应按月、周检通知单由计量员组织送检,保证周检率100%;逾期不送者,公司扣罚金额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应立即停用并送计量站检修,若发现不准,应及时送计量站校准,不准私自拆卸。
三、因保管不善造成计量器具丢失,除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处罚外,责任人按器具原价的80%赔偿,非正常使用而人为损坏造成器具报废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四、对于公用计量器具,实行专人领用、保管和交接,丢失或损坏按第三条处理。责任区分不清的,处理所有相关责任人。
五、所有设备和计量器具应正确使用和保管,做到正确使用,定期保养,及时校检。
六、调出本单位和退休的人员,需将计量器具上交质检中心计量员,交清后方可离岗;岗位调换,计量器具留在原岗位,由班组长及时通知计量管理员,办理转帐手续。
七、在用计量器具妥善保管确认标记,若字迹模糊应及时到计量站核查更换,标记丢失按黑量具处罚。
八、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的器具,各岗位器具不允许调换使用;若发现与本岗位编号不符的器具或没有任何检定标记的器具均属黑量具,量具没收,对使用者罚款100元,由此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其后果由使用者负责。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关于检验人员签字的规定
编号:JY-07
版本/修订:1/0
为保证检验人员检验工作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对检验人员的签字方法、位置和应负责任作如下规定:
1.检验记录、报告必须由检验人员本人填写、签名;如需代签,须由本人审查同意;若有事故责任,以签名为据。
2.检验人员所签名应书写规范、清晰可辨。
3.成品检验应按如下顺序签名:东头(1.5m),中间,西头(1.5m);
手探:东端,西端;即:左东右西。谁检查谁签名,如二人以上同时操作,则必须同时签名。其它岗位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4.为保证钢管质量的可追溯性,钢管东西两端按钢管喷版标识上的标识进行区别。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射线探伤影像评定规定
编号:JY-08
版本/修订:1/0
针对现场反馈的管端焊缝拍片可疑影像争议较多的现象,特对射线探伤中的可疑影像评定作如下规定:
1、焊缝或母材上不允许存在有能在射线底片上产生影像的各种外观缺欠或缺陷,否则应采用修磨法去除或切除后再重新进行拍片确认。
2、对于管端拍片显示的母材内部缺陷影像,不论其大小必须切除后重新拍片确认。
3、底片上不允许有影响底片质量的飞溅、焊剂、药皮等。
4、管端焊缝拍片时,底片上不允许有咬边影像显示,否则必须经修磨或切除后重新拍片确认;靠近管端100mm焊缝范围内(或距管端60mm轴向方向)应无由于内焊缝修磨过渡不平滑造成的底片影响疑似缺陷。
5、评定过程中,遇到疑义,不能独立确认的,应与本岗位其他人员沟通,或直接反馈给X光相关技术人员,X光相关技术人员有义务到现场指导员工如何操作;
6、底片上的影像有可能引起争议时必须对可疑影像部位进行处理并重新拍片确认,以消除现场拍片、评片可能带来的争议。
7、评定人评定后,本岗位岗长对其进行复审或评定人之间互相审核。(由班组内部自行安排,但要求必须复审);
8、对于交到中心的底片应保证无疑义,无漏判、错判等问题底片,每发现一次由于底片评定错误造成的钢管返车间重新处理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200元,岗位复审或互审人员100元,班长50-100元。
9、工业电视检查钢管管端或管端抓图时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10、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而在施工现场引起质量疑议时,一经确认将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管端抓图质量要求及复核规定
编号:JY-09
版本/修订:1/0
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端抓图质量,保证抓图影像有效区域的灵敏度及真实性,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做到逐根逐端抓图,不得漏抓图。发现不真实图像(如复制)按严重违反工艺处理,扣当事人每幅100元,当月同一人两次者加一倍扣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班长扣考核分5分,发现本班组两人以上,班长加一倍扣考核分。
2.图像增强器内的污点,射线窗口的焊渣,管端的飞溅物要及时清理,铅字不得压焊缝,有效区域内对比度、灵敏度达到要求,不得留存有防碍评定的疑似影像。
3.抓图影像要露出管端端部,影像中母材超标压坑、划伤必须切除后再抓图,不得留存有疑议的图像。
4.两管端第一幅图,焊缝60毫米(去除放大比)内单个气孔最大为2.0mm,气孔个数小于等于2个,气孔之和小于等于3.0mm.
5.复核时所发现超标缺陷的图像按漏检处罚,抓图影像存在不符合2、3、4条规定的,每幅扣10元。连续5张图像有不符合项扣100元。
6.管端抓图安排专人负责拷贝各机组抓图影像,100%复核并做复核记录。复核人员不得隐瞒存在的问题,有不合格项立即报告中心主任,以便对疑议或问题钢管及时处理,否则扣复核人50元/次。
7.拷贝、复核抓图影像必须及时,每天一拷,当天出复核结果。
望X光岗位人员、复核人员按以上规定严格执行,确保管端抓图工作不出质量问题。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入库钢管成品检验人员复查制度
编号:JY-10
版本/修订:1/0
1、目的
鉴于母材原始缺陷、流程所致缺陷在成品初次检验时,由于钢管内壁水迹未干难以发现,为保证钢管质量,杜绝钢管缺陷漏检,要求各班成品检验人员加强对已入库钢管的复查。
2、复查要求
2.1复查范围:当班已入库的钢管,交接班时要交清剩余未复查的钢管起止管号(码单序号),做到100%复查,无遗漏钢管,当班余留给下班的钢管最多不超15根。
2.2复查内容:按照各管线成品工艺要求,对入库钢管(当管径≥φ813时内表面全部,管径≤φ813距管端2.0m的内表面),(距管端250mm外表面)、焊缝及坡口、钝边进行全面目测复查。复查钢管应做到均衡有效,不得积压,一般不多余6-10根复查一次。
2.3复查问题钢管的记录、处理
2.3.1当发现入库钢管存在缺欠时,记录应注明缺欠的性质、位置(东端、西端、距离)、修合;修合后放行。
2.3.2当复查发现当班入库钢管存在超标缺陷须返切时,记录应注明缺陷的性质、位置(东端、西端、返切长度),标识、控制好缺陷钢管并告知当班班长自行处理。
2.3.3当复查发现上个班入库钢管存在超标缺陷须返切时,记录应注明缺陷的性质、位置(东端、西端、返切长度),标识、控制好缺陷钢管,告知当班班长,由班长汇报中心主管领导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2.3.4复查钢管由班长安排成品检验人员每周或每月轮流复查,记录由复查人本人填写并签字,出现问题能落实到相关复查人。
3、考核办法
3.1对已入库钢管100%复查无遗漏,少复查、记录一根扣10元,以此类推。
3.2严禁不复查做记录;或未复查时先把记录填好,包括班长负连带管理责任,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3.3复查发现钢管有缺欠、缺陷应记录,超标缺陷的钢管返切后,码单、传票已划改而复查记录未记录的一根扣20元。
3.4钢管复查组发现当班已复查过的钢管存在超标缺陷返流程的一根扣50元。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一根扣100元。
3.5复查出上个班入库钢管存在超标缺陷须返切、降级的不向中心汇报一根扣50元。
3.6复查出上个班入库钢管存在超标缺陷须返切、降级的每根奖励50元。发现严重超标缺陷的奖励100元。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关于资料管理与存档的规定
编号:JY-11
版本/修订:1/0
资料管理,担负着我公司螺旋缝钢管检验工序过程资料的复核、录入、整理、装订、存档等各项重要任务。
为了保证各工序检验资料、传票、试验报告等的可查性、唯一性、准确性,制定以下规定:
一、所有螺旋缝钢管的检验工序资料,按机组进行分类管理,机组代号为 1420机组,应设专人进行资料复核、录入、整理、装订、存档等工作。
二、每一机组的工序检验记录应按工程、生产指令号及执行标准、生产检验日期等进行整理。工程结束后,将每根钢管的工序传票按顺序进行整理,记录逐一标注页号后加封皮装订成册,并在封皮上注明规格、材质、标准、起止管号、页码起止号、日期等重要及该册的页号;入袋归档时,袋面应标注本袋各资料的名称及总册数。
三、同一工程或标准的所有资料应同时归档。
若该工程规模较大,生产时间较长,资料太多,复核人员无法正常保存时,可以按月暂时入档。工程结束后,统一整理完毕,一并办理归档手续。
四、资料室负责保证归档资料的完整性,所交资料应认真查阅并进行登记,按资料类别进行编号,加注工程名称、生产指令号等信息。
五、原材料、入厂检验报告、钢管质量证明书等资料,也应按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号、记录。
六、X光胶片应按类别装入胶片袋中,并用胶片纸将袋中每张胶片包好;在胶片袋上注明机组、拍片类别、规格、材质、日期、拍片管号、每袋胶片的张数。
胶片存放在胶片柜中,并在柜中贴上标签,注明工程名称、生产指令号及所用标准。
七、管端工业电视抓图数据,经复核完毕后,应按管线工程名称建立相应的文件夹保存并备份;管线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刻录光盘,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若管线工程量较大,数据较多,应按月刻录光盘,进行备份;所刻录的光盘一式二份进行保存,光盘上应贴上标签,标注管线名称、钢管规格、材质、生产起止日期、光盘编号等重要信息;每条管线生产结束,将所刻录的光盘进行整理完毕后,交资料室保存;资料室应将管端工业电视抓图数据光盘妥善保存、保管,防止损坏,并进行相应的登记。
八、理化大帐封面注明机组及试验类别、试验起止日期等。
九、每类资料归档后放入相应资料柜中存放,并在柜面左上方张贴柜名。
十、资料室内保持整齐、清洁、通风、防止漏水、失火、虫鼠害。存放胶片的资料室,应配有空调、温度计、湿度计,使室内保持恒温状态。
十一、查阅资料应在室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更改、涂污、损坏和复印;借阅资料需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查借阅资料归还时,交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档。
十二、对妨碍或影响资料管理的人或事,资料管理人员有权管理,不服从者后果自负。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关于工业电视抓图数据保管规定
编号:JY-12
版本/修订:1/0
管端工业电视抓图,是X光记录管端焊缝情况的一种重要形式,应同其它工序资料一样保存完整、完全、持久,以保证每根钢管管端数据的可追溯性。现对工业电视抓图数据的保管规定如下:
1、管端工业电视抓图数据,经复核完毕后,应按管线工程名称建立相应的文件夹保存并备份;管线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刻录光盘,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2、若管线工程量较大,数据较多,应按月刻录光盘,进行备份。
3、所刻录的光盘一式二份进行保存,光盘上应贴上标签,标注管线名称、钢管规格、材质、生产起止日期、光盘编号等重要信息。
4、每条管线生产结束,将所刻录的光盘进行整理完毕后,交资料室保存。
5、资料室应将管端工业电视抓图数据光盘妥善保存、保管,防止损坏,并进行相应的登记。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资料借阅制度
编号:JY-13
版本/修订:1/0
1、检验原始资料是产品质量的原始凭证,一般情况下只允许查阅,不允许借阅。
2、必须借阅的资料,须由中心主任批准,并规定归还日期。
3、无论是查阅或借阅,均应办理查借阅登记手续。
4、查阅或借阅资料一律不准复印(监理需要除外)、涂改或粘贴,翻阅过程应谨慎、小心,防止损坏、丢失。
5、查阅或借阅资料归还时,应交管理人员查验,损坏者按原貌修复,丢失者应限时查寻。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归档。
6、因损坏、丢失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不能入档者,应及时报中心主任处理。
7、损坏、丢失的原始资料经补作后应注明资料来源。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质量、工艺纪律考核细则
编号:JY-14
版本/修订:1/0
根据产品检验中心工作实际,为提高检验人员对执行工艺、标准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确保检验任务的全面完成,杜绝错漏检现象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制定质量、工艺纪律考核办法。
1.检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所检验钢管执行的标准及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熟练使用并按规定校验检测设备。正确维护检验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准确进行钢管的缺陷检验、判级。
2.违反工艺操作或作业指导书,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扣班组2分。岗位工序造成错、漏检的(包括其它原因错、漏判)或因错、漏检需返车间处理的每根罚款100-200元,直接过管不检的罚款500-1000元,扣班组3-1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加重处罚。
3、X光检查焊缝存在缺陷,必须用油粉笔标识清楚并标注起-止线,注明缺陷性质,并及时认真记录;发现焊缝附近的母材缺陷如压坑、划伤、结疤、重皮等应进行标识,并在传票上进行注明。不按要求认真执行的对责任人扣罚50-150元。扣班组2-5分
4、各工序人员上岗作业应认真操作,禁止抽烟、接听手机、吃零食等,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0-200元。扣班组2-5分
5、 超声波岗位探头磨偏,应及时更换,以免影响定位,造成误判、漏判;探伤应按平行、锯齿、横向方式全部扫查,锯齿形扫查间隙过大,应重合10%,以免漏检;对头前后应一个螺距探伤,缝存在缺陷,必须用油粉笔标识清楚并标注起-止线,发现不执行的对责任人扣罚50-100元。扣班组2-5分
6、成品检验人员应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每根内壁100%钻管,一次性检验到位,并在传票注明缺陷类型、处数等,在钢管上用油粉笔把缺陷表识清楚。发现不执行的对责任人扣罚50-150元。扣班组2-5分。
7、设备正常情况下,由于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本工序多于3根钢管不检查,造成工序流程堵塞,视情况对岗长扣罚20元,有关责任人扣罚50-200元,扣班组2-5分,情况严重的扣罚责任班组长当月50%津贴。X光管端拍片不合,不及时追踪而入成品库每根扣责任岗长20元,责任人20元。
8、由于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传票审核不认真,导致收库钢管错检、漏检(含收库钢管内有杂物清理不干净),经内部复查发现的。每发现一根扣责任岗长30元;当班责任人50-200元,扣班组2-5分,同班次当月累计超过三根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班长扣100元。成品收库钢管内焊渣、铁屑清理不净5根以上,扣班组1-3分;内部复查发现的重大错漏检每处罚款200-500元;相关防腐厂、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的重大错、漏检事故要求内部处理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
9、经用户反馈或上级主管部门复查发现的错、漏检事故,经调查核实,视影情节轻重,依据上级部门对中心的处理及处罚金额,责任人按上级处罚金额的80%的扣罚,责任班岗长、责任班组长分别按上级处罚金额的5%、10%扣罚,中心承担5%,如公司直接处罚到个人的,按公司的处理决定执行。公司未处罚的、按内部复查发现错、漏检管理规定处罚。
10、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批量性质量缺陷而未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岗长50元;责任人50-200元,班组扣2-5分,不能及时反馈并控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责任岗长50-100元;责任人200-500元;(一般3根以上视为批量)并扣罚责任班组长当月津贴。
11、收库的钢管级别喷错未复查出来的,每发现一次扣有关责任人50-200元,收库的钢管米长拉错,只需更改长度标识的每根扣责任人50-100元;米长超长需返车间处理切除的每根扣责任人100-200元,如当月累计超3根(含3根)米长错误,每根扣罚责任人200元;并扣罚责任岗长当月津贴。扣班组2-10分,公司处罚的按第5条进行处罚。
12、 按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内容不实或未及时填写的扣责任人20元,多人岗位由岗长负责落实,无法落实的扣罚岗长50元,班长承担管理责任扣罚50元。
13、为保证我产品检验中心工序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正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确保钢管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特制定钢管检验资料考核细则。
13.1、所有工序检验记录在生产检验完成后,应由班长收齐及时交资料管理组,迟交、漏交或不交检验记录的,发现一次,对当班责任人罚款20元。
13.2、所有工序记录在车间由记录员完成交资料管理组后,由资料管理班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要求改记录或重抄记录,必须经资料组班长同意。不经同意擅自更改记录者,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3.3、资料管理组各机组记录复核人员,每天收到工序记录后,核查记录的数量,发现有缺少的记录,应及时向班长汇报追踪;记录缺项、复核人员未发现的,扣复核人员20元。
13.4、各机组资料复核人员对所上交的工序资料及传票有妥善保管职责,任何记录丢失或损坏,追究复核人员责任,罚款50元。
13.5、各工序记录若出现差错需重抄时,必须由出错本人重抄,不允许代抄,违者罚款30元。
13.6、各工序记录数据漏写需补加时,记录录入人员应在相应位置用铅笔作上标记,出错人要在包括复写的所有记录上补加;记录出现差错需重抄的记录,记录录入人员可在相应位置用圆珠笔或黑笔作标记,出错人同时替换包括复写的所有记录。凡不按此条执行的,罚款30元。
13.7、工序记录出现差错需重抄的,出错人可拿原件在资料室重抄;出错人不能离岗,需带回车间重抄的,不能将原件带走,可进行复印,将复印件带走重抄。
13.8、记录重抄后,交资料复核人员进行复核,保证记录的准确无误。经复核人员复核的记录,若出现差错而未核查出来的,每发现一次,罚复核人员20元。
13.9、所重抄的记录的原件必须保存完整,不得损坏或私藏,违者罚款50元。原件不用时,及时交资料组班长妥善保存备案。
14、记录差错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14.1、每根钢管的工序检验记录必须与相对应的工序传票完全一致,否则,视为记录差错。记录差错按记录签名落实责任人,按以下规则考核:
(1)记录写而传票未签,致使钢管在此工序上重过的,责任人每年超过三次以上,罚款100元/次。
(2)传票签而记录未写,并确认已检的,责任人每年超过三次以上,罚款100元/次。
(3)记录不写、传票不签的钢管交库,视相关工序为漏检,责任人罚款500元。
(3)记录内容(班次、日期、检验人、缺陷及处数、不合格原因)等与工序传票不一致或漏写的,每年超过三次以上,扣责任人100元/次。
(4)记录或传票检验结果写错,每年超过三次以上,扣责任人100元/次。
(5)记录名称不按规定填写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超过三次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并追求相关岗长、班长管理责任。
(6)记录中表头的所有数据不按工艺填写的罚款20元;每年超过三次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并追求相关岗长、班长管理责任。
(7)工序记录未按工艺规定填写“标准”,或“标准”漏写的,每年超过三次以上,罚款100元/次。
(8)各工序记录的重要数据,如:管号、炉号、米长、重量,发生错误,不得超过三次每年,每年超过三次以上,罚款200元/次;一般数据,如序号、拍片片号、测量数值多写、漏写、写错,不得超过三次每年,每年超过三次以上,罚款100/次。
(9)有特殊要求时,需将有特殊要求的钢管的工序记录单写,需要标识的,应在记录的右上方标识清楚(如:首批、首批及100%水压、控制试验、二次收库等)。否则,罚款20元。每年超过三次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10)有单放要求的,需在记录上注明“单放”及单放原因,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1)降级管必须注明降级原因,原因应记录清楚、详细,责任人填写不清楚,不详细每年超过三次以上,扣责任人100元/次。
(12)当班所有工序记录不允许有划改现象;如遇试验不合、返回取样或重检的钢管,需在上班成品及收库记录上划掉时,应划管号、炉号、米长、重量、级别,并写明划管原因,划管人签名并标注划管日期。否则,罚款50元/次。
(13)所有工序记录不允许随意涂刮、更改,如发现,须重抄并罚款100元/次。
(14)信息系统所录入的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记录录入人员罚款100元/次;重要数据(如:管号、炉号、米长、级别)录错时,根据造成后果的程度,罚款200元/次。
(15)、记录复核人员应妥善保存所有工序资料,并按规定及时整理、装订、存档。传票袋上应标明管号范围、生产日期及未收库的钢管管号;记录袋上应标明工程名称、生产日期、管号范围及袋中所装记录的名称、数量。责任人每错一项罚款50元/次。
(16)、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打印,应与发货码单完全对应,并保证质证书的所有数据的正确性及所加盖于质证书上印章的完整性,不允许有任何差错,责任人每错一项罚款100元/次。
(17)、每月对工序记录未出现差错,并记录质量高的记录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金额由考核小组确定。
以上条款注解说明:以上细则为各岗位记录可能出现的错误归纳。按以上细则每人每年各项错误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根据错误情况按以上细则条款处罚。
15、如出现本细则中未列项,由考核小组论证、研究决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编号:JY-15
版本/修订:1/0
1、中心设备包括检验使用的各种射线、超声波仪器设备、理化试验设备、加工使用的各类机床等各种辅助机械等装置。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未按操作规程进行调试、操作、校验、校准,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3、由于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设备故障停产4小时以内的扣责任人100-300元,扣班组2-5分,造成设备故障停产4小时以上的扣责任人200-500元(需报公司备案的,按公司下发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扣班组2-10分。
4、未按要求进行设备清扫、擦拭,正常保养,考核时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50元,,扣班组2-5分。
5、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反馈、未及时维修而继续运转使用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发生设备事故隐患不报的罚款100-200元。
6、设备出现故障,严格实行生产班组长追踪协调的原则,及时通知仪修人员维修,正常工作时间,接到维修通知,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现场;非正常工作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值班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必须及时向维修班长说明原因另行安排,最终须在开始接到通知45分钟内赶到现场;生产班长要认真记录维修人员被通知时间和到现场时间,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50-100元。
7、维修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维修现场,当班生产班长须向中心主管领导说明情况,追踪协调不及时,造成维修时间延时,扣罚当班责任班长50元。
8、设备故障值班维修人员60分钟内不能恢复正常,须向维修班长汇报并到场处理;单机设备故障维修停产2小时以上的,班长应向中心主管领导汇报。并在保证设备恢复正常后书面填写“设备故障处理分析报告”备案,不按程序要求认真执行的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50-100元,扣班组2-10分。
9、无设备运转记录;设备运转记录不完整;未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转记录;校验记录;交接班记录的;仪修人员未及时填写设备维修档案的,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岗长20元,班长负管理责任扣罚20元。
10、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岗位设备存在故障不能交接班说明情况;岗位所需仪器、工装(试块等)不齐全,发现一次扣责任岗长100元。扣罚责任班长50元,扣班组2-5分。
11、凡造成设备轻微损坏(不影响使用)或部分零件丢失未发现的,扣责任人50-100元,扣班组2-5分。
12、当班岗位出现设备故障,岗长应组织岗位人员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故障检修和调试,因配合不到位而延误设备修理的,扣当班班长50元,扣班组2-5分
13、设备员负责检验设备所需备品、备件的计划,不得出现备件不足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如造成单机停产6小时以上,扣责任人100-300元。设备员负责单机停产2小时以上设备故障的原因分析、维修过程、预防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闭合完成质检中心设备故障反馈单,5天内上报设备主管。缺一次扣责任人20-50元。
14、仪修人员要按规定进行设备巡检、定期维护保养,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如设备排查、维护不到位,造成单机停产2小时以上,扣责任人50-200元(突发的设备事故出外)。
15、对检验设备存在的隐患、有好的改进建议或是小革新以书面形式报中心,经采纳的,奖励当事人50-150元。
16、中心每周定期组织对设备的使用、巡检、交接班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兑现。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计量器具管理考核细则
编号:JY-16
版本/修订:1/0
1.保持计量器具无油污、无锈蚀、无磕拉碰伤、损坏,无丢失。发现计量器具损坏扣责任人20-50元;丢失器具者扣责任人计量器具价加检定费。扣班组2-5分。
2.计量器具标识应清晰完整,损坏或模糊及时到计量站更换,否则扣20元,扣班组2分。
3.保证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否则,扣50元,扣班组2-5分。
4.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周检和校准,接到周检送检通知,应在间休日由班长组织送检,使用过期器具的扣责任人20元;计量器具失准造成检验数据错误而发生错检的扣责任人50-100元。造成批量重大影响的另行处理,扣班组2-5分。
5.公用量器具应按规定交接班并进行维护保管送检,发现维护、保管使用不当者,扣责任人20元;如丢失则按交接班记录追究责任。责任不清的对所有相关班组进行处罚,扣班组2-5分。
6.所有责任均由班长负责落实,无法落实的处罚责任班组的班长或对三个班组同时处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实验室管理考核办法
编号:JY-17
版本/修订:1/0
一、试样接收
1. 试样接收前应对试样进行状态确认,试样接收后,应对委托单与试样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登记、标记。
试样未进行检查确认便直接接受,未登记、未标记或标记不清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造成试样混淆无法辨认的,扣相关责任人各50元。
二、试样加工
1.试样必须按相关标准或图纸尺寸加工,毛刺去除干净,尺寸精度、光洁度均应符合标准及工艺要求,拉伸试样必须充分压平,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因不认真、不细致,人为造成测量和加工精度下降或试样无效者,视情况给予50-100元处罚。
2.焊缝、热区冲击试样、焊接区硬度试样必须在酸蚀后刻槽、打点,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
3.化学分析试样必须保证截取(钻取)位置正确,具有代表性;精度合适,无油无锈、无杂物,以保证分析的精确度。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结果不准确或无效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4.光谱试样加工:分析试样尺寸及表面光洁度必须满足分析要求;试样表面在光谱磨样机磨削后不得沾有油圬及灰尘杂物,无锈蚀,不得以手随便触摸被分析表面,以影响分析结果的准确度。磨削后试样被激发表面必须保证水平,以满足激发条件要求从而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结果不准确或无效的,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常规分析试样加工:钻削后的被测试样必须经过磁铁吸附去尘后方可作为分析试样,否则由于灰尘等杂物的存在会影响分析结果,造成分析结果不准确。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结果不准确或无效的,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因试样加工、处理不正确等原因,造成试验数据严重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三、试验
1.试验用引伸计、玻璃器皿、砝码、天平以及设备必须经周检(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正常使用,设备有对零要求时应对零,并检查是否正常,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造成试验数据错误或结果误差超过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2.拉伸、冲击试样载荷应为满量程的20%~80%之间,拉伸试样夹持应垂直,夹持部分不小于夹具的3/4;冲击试样缺口与刀刃中心偏差在规定范围内;低温冲击试样温度控制时间及偏差符合标准要求,拉伸试验速率、硬度试验压下速度均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50元。
3.化学湿法分析应进行空白和对照试验,光谱分析应有标样比对,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4.常规分析试验:根据试验要求核实所用溶液的有效性及溶液浓度的准确性,对试验过程中所用玻璃器皿一律经蒸馏水冲洗干净后方可使用,分光光度计需提前30分钟通电预热。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责任人各50元。
5.光谱分析试验:检查是否在校准周期内,需进行校准者,及时校准, 校准后检查校准系数,合格后进行试验。光谱仪断电后必须重新启动,预热8小时后方可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各50元。
6.拉伸、弯曲、冲击、落锤、金相、化学常规分析试验、光谱分析均应按规定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分析试验,违反规定和标准程序进行分析和试验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加倍处罚。
7.试验应及时完成,发现不合格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通知信息要准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否则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处罚50元。
影响重大的加倍处罚。
四、记录报告
1.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及数据修约规则进行数据处理,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
2.对剪切面积、晶粒度、夹杂物、带状组织的评定应按相关标准图谱进行测量和评定,不得意估。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 化学分析、金相、力学试验结果错判、误判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产生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
4.报告数据应完整,字迹清晰,签字、审批手续齐全,相关说明应准确、明了,及时填写并发出。未按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各20-50元。
5.各种分析试验台帐、记录、报告应准确、完整、无刮改(涂改)现象,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
6.录入HYGG信息系统的数据及试验结果应及时、准确,因录入不及时或数据不准确影响发货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检验与试验出证管理制度
编号:JY-18
版本/修订:1/0
为保证各项试验数据、报告的有效性、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验报告必须经过二级持证人员审批。
二、非试验人员无权进行试验操作和出具试验数据。
三、持有理化、无损检测Ⅰ级(包括Ⅰ级)以上资格证人员方可进行理化、无损检测操作;持有Ⅱ级(包括Ⅱ级)以上资格证人员方可签发理化、无损检测报告。
四、检验待培人员(包括学徒工),无权开具合格证。
五、未盖检验专用章的检验合格证无效。
六、未履行检验人员签名和审核手续的检验报告无效。
七、质量证明文件由质检中心负责人签发。
八、检验与试验过程及出具检验与试验结果不受任何干扰。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化学药品的管理规定
编号:JY-19
版本/修订:1/0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储存和取用化学药品,较好地服务于生产检验,确保万无一失,不出任何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储存化学药品的房间,严禁阳光照射,定期通风。房间应安全,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消防器材应有固定地点并设专人管理。
2、化学药品应分类存放,定置管理,放置有序,标志明确。做到标签清晰明确完整。取用时不能损坏盛药瓶器标识,用后及时盖紧瓶盖。
3、化学药品要建帐登记,出库要消帐,入库和取用要记帐,并写明日期。不得取用无标签、变质、过期化学药品。
4、入库时要检查化学药品的数量,包装的完好性如封口是否完好,标签、标志是否相符、完整。严禁其他人员单独进入化学药品库。
5、对化学药品要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入库和领用规定,防止流失,发生事故危险。
6、定期检查库内安全卫生状况,对安全隐患处及时整改,对过期、失效、标签不清物品及时处理并销帐。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化验室标准物质管理规定
编号:JY-20
版本/修订:1/0
为了加强化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确保分析结果正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化验室用粉末标钢、光谱用块状标钢、分析用标准溶液(包括试剂等)的管理。
1.标准物质应建立台帐,保证帐物统一。
2.标钢在投用前应进行确认,加贴标识。
3.各种标钢应存放在适宜的地方,特别是粉末标钢,标志保持清晰可辨,每次使用称量结束,应旋紧瓶塞放回原位。
4.应经常检查存放标钢的干燥器内的干燥剂,如果失效应立即处理,以保持标准物质锈蚀失效。
5.购买或自配标液应加贴标识,标识内容应有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名称、浓度。
6.新购或重新配制的标准溶液应及时加贴或更换标识。
7.标识不清或标识已注明过期人标准物质及已经明显锈蚀或混杂的标准物质,不得使用。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关于缺陷钢管、降级钢管标识的办法
编号 JY-21
版本/修订:1/0
一、目的
为使缺陷钢管、降级钢管利于区分,有效地控制不合格钢管的流
向,便于处理滞留钢管,规范各岗位不合格钢管的标识。
二、标识办法
1、板探岗位
1.1板探发现母材存在缺陷,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缺陷处画矩形框,注明缺陷性质。在钢管西端200mm左右外壁注明要返的工序。
2、X光岗位
2.1X光发现母材、焊缝存在缺陷,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缺陷处画矩形框(起止线),注明缺陷性质。
2.2不合格的钢管在钢管西端200mm左右外壁,沿圆周方向均匀90°,用粉笔画4个圈,并打不合格灯去补焊。
3、手探岗位
3.1发现管端须返切的,用白色油粉笔在返切端,沿圆周方向半圈画返切线,在邻近剩余钢管侧外壁标注“返切”字样。
3.2当复查焊缝发现不合格时,用白色油粉笔在焊缝缺陷处画矩形框(起止线),注明缺陷性质。并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返补焊”和“补几处”字样。
3.3如复查发现母材、焊缝有连续缺陷须吊放处理的,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缺陷性质、检验班别、日期。传票也注明。
4、成品岗位
4.1发现管端须返切的,用白色油粉笔在返切端,沿圆周方向半圈画返切线,在邻近剩余钢管侧外壁标注“返切”字样。
4.2发现当班处理不了须吊放的钢管,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内壁、外壁、缺陷性质、检验班别、日期。传票也注明。
4.3成品要降废、降“37”的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降废”、“降37”字样。并在一端沿直径方向用黄胶带贴上。
4.4 进到后库台架不交库的钢管,责任班组应用白色油粉笔在钢管两端内壁200 mm左右注明原因、要返的工序、检验班别、日期。
4.5前面工序的标识到成品终检时应去掉。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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