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又有大变化!2019重庆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降了降了降了!!!
今天小编要告诉大家一个新消息
重庆缴费基数降了
社保缴费基数
和我们每个月交的钱是息息相关的
直接决定我们要交多少钱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解读一下
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对哪些人有影响
有什么影响?
首先我们要知道
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对我们每个人有什么影响?
每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
和我们个人的工资收入有关
不同险种对基数上下限的要求不一样
社保缴费基数是和平均工资挂钩的
基数上限是社平工资的300%
如果你的工资高于基数上限
那么你社保缴费就以上限来算!
相反的
基数下限为社平工资的60%
如果你的工资低于下限
社保缴费按照下限来算
如果你的工资在上限和下限之间
那么社保缴费就按照你本身的工资来
基数到底怎么调整了?
2019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65626元/年( 5469元/月)
2019年度社会缴费基数上限为16407元、下限为3282元注: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不包含在内。
对哪些人有影响?
适用于以下险种的参保人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含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
对比2018年有什么变化?
注意嗷!
以缴费基数下限为例
2018年缴费基数为3664元/月
2019年缴费基数为3282元/月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基数问题
需在2019年内补缴1993年3月至2018年12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以下规定的补缴办法及标准计算。
其中:
在计算应补缴历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适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6106 元/月)。
对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补缴2018年及其以前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补缴期间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使用补缴年度对应的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对以个人身份补缴 2018年及其以前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年度缴费比例均为20%。
关于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平稳衔接问题
计算2019年新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及计发在职死亡人员待遇时,需使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适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平均缴费指数分段计算,2018年12月及以前年度的缴费指数使用对应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的缴费指数使用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相关待遇计发,待国家出台过渡办法后按规定执行。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计发问题
2019年内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使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作为计发基数。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基数问题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按照渝人社发〔2013〕35号规定申请补缴2018年12月前历年费的,核定其补缴基数上、下限适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019年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6106元/月);申请补缴2019年当年医保费的,使用2018年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5626元/年(5469元/月)。
关于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问题
2019年内计发职工生育津贴,继续使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核定生育津贴支付基数上、下限。
讲了这么多
有没有发现
社保缴费基数原来跟我们有关系这么密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