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顶岗实习报告范文3000字
一、实习目的:
强化专业的主业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丰富实际工作和社会经验,掌握操作技能,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用理论加深对实践的感性认识,用实践来验证理论知识的准确性,积极探求日常工作中的规律和要领,更好的服务从事的本职工作,提前使用工作岗位。
二、实习日期:2013年6月13日至2013年12月13日
三、实习单位:
西安长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隶属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取得化工石油、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国家甲级监理资质,主要承担长庆油田地面工程(油气场、站、库,电力,通讯,道路,管道等)建设监理工作,工作区域分布陕、甘、宁、蒙、晋五省区,公司总部在西安市经济开发区。
四、实习主要内容:
(一)实习岗位:工程监理
(二)实习工作职责: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面监理,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及合同与信息管
理,并对承包商之间进行必要的协调。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06)
3、业主批准的施工图
4、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
业主与监理签订的《监理合同》
5、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和其他文字记载以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签发的监理指令等均可作为监理依据的补充。
(四)明确监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
(1)采用巡视检查、平行检验、现场见证、旁站监理的方法对工程的、管道安装、试压吹扫过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控制。
(2)监理联系单:对施工中出现的影响质量的行为,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通病,监理以口头通知,旁站其整改,或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形式,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严格检查验收程序,每完成一道工序,施工单位自检,总包复查,监理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
(4)会议形式:每周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对出现质量问题与针对重要质量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而做出的决议,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执行。
(五)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
人员分工
根据本工程管线长度,场站数量,工期紧缓等特点,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下,成立专业组,由总监、总监代表、和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员等组成,对监理组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全面掌握施工信息。
2、技术措施
①组织所有上岗监理人员全面地学习掌握相关的国家规范、规程、阅读施工组织设计、熟悉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②学习管道安装工程监理细则,人人做到心中有数。
③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在施工中得到落实。
④监督施工技术交底。
⑤研究分析基坑开挖易出质量问题的环节,制定质量控制点的监理监控措施。
(六)明确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与遗漏。
2、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承包商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承包商执行。
3、构件、半成品检验及复检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构件等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监督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4、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商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监理部审批。
5、如因设计图纸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并由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之前,承包商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通知承包商进行隐蔽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①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商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②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③如承包商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要在报请总监工程师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停工,待承包商改正后报告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④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商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促使承包商执行。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①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和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评标”规定的偏差范围,要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监理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
③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