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肃南县再次调高失业金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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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1    FW.5VV.CN范文网
中国网讯 为有效发挥稳定器作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肃南县人社局加快落实《关于调整提高全省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精神,将全县失业人员标准由现行的967元/月提高到1323元/月,每月上调356元,调整后的发放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惠及符合条件领取条件人员16人,增发失业金21168元。

(肃南县人社局 贾斌、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