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消息

字号:|
2018-08-25    FW.5VV.CN范文网

  日前,记者从晋中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本次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据统计,本次调整共惠及我市19.32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记者了解到,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即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中,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倾斜调整,就是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分不同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296元的补到3296元。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来源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的从企业基本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负责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我市将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