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2018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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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5    FW.5VV.CN范文网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近日,海盐县已完成纳入范围的全部61659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当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并根据文件规定对今年1至6月的增资金额进行补发,增加及补发的养老金已于7月25日左右发放至退休人员手中。此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年的调整工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40元,体现了社会公平;挂钩调整即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社区补贴)的2.24%计算养老金增加额。适当倾斜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本次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是全国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多年来党和政府对企业退休职工的关怀,我县6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将同步分享改革开放及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