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康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整
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近日,笔者从永康市人力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7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本次调整及补发金额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调整对象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机关事业单位,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2018年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这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减去150元社区补贴,127.85元托管经费以及财政补贴、军转干部补贴、劳模补贴)的2.24%计算养老金增加额。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永康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预计将惠及退休人员5万余人,这也是永康第3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符合调资人员的1月至7月所发养老金差额将在7月底发放到位。